委外加工管理办法

港泉SMT建立委外加工供货商管理制度,于生产半成品、成品前,事先对供货商作调查评估,以了解其供货商之经营情况,质量管理、环境管理、生产能量及交货期限,以其选择供货商,藉此保障控制良好之产品质量、期、数量、配合度及合理之交易条件。本公司(港泉SMT)依业务订单需求生产,当业务订单与现有人力、设备产能无法负荷或因考虑产品不同、设备因素无法自制,为满足业务订单需求而委托合格供货商执行供货平衡产能。

1、目     的:建立委外加工供货商管理制度,满足业务订单需求而委托合格供货商执行供货平衡产能。

2、范    围:

2-1、承制本公司半成品、成品生产。

3、定    义:

3-1、评估小组: 主要成员由本公司之生管人员会同工程单位元及品保单位。

4、内    容:

4-1、供货商调查与评估:

4-1-1、由供货商调查/评估小组进行,包含供货商制造工厂的调查、生产制品之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出货状况、财务状况分析等。

4-1-2、主导单位:生管。

4-1-3、调查时机:针对新引进之供货商。

A、委外前访问:由生管人员先前往供货商调查,了解其内部管理与质量系统是否有导入评估的必要。

B、首次委外访问:由评估小组前往实地调查评估。

4-1-4、认定方法:

A、新申请承制本公司半成品、成品之供货商或现有之供货商迁移,成立新的制造工厂时,本公司预定做供货商调查前,供货商必须先填妥本公司提供之〝供货商基本数据(LB01F04)〞。

B、调查/评估小组视供货商条件及产品的实际需求决定是否做实地评估,若是,则于实地评估后做成〝供货商评鉴表(LB01F16)〞综合报告。

C、供货商调查之进行,评估报告评分完成后,才算调查/评估作业完成。

D、供货商经过评估,依〝供货商评鉴表(LB01F16)〞之程序评分如下:

 

评分级别
80分~100分70分~79分70分以下
通过评鉴可选为供货商有条件通过评鉴无法通过评鉴

 

4-1-5、供货商评估依〝供货商评鉴作业程序(LB01C06)〞完成且达到处理方式标准之后,由生管单位在”Easy Flow〞中请合格供货商之建立。

4-1-6、合格供货商每年至少重新审核一次。

4-2 、供货商评核办法:

4-2-1、核定供货商信用确保半成品、成品生产质量,建立良好委托关系。

4-2-2、评核小组:工程单位元/品保单位/生管单位。

4-2-3、评核周期:每月依Oracle系统之供货商评核记录,生管、品保分别按照质量、配合度、交货准确进行评核。

4-2-4、主导者:品保单位元 , 记录方式:〝供货商评核记录表(Oracle系统报表)〞。

4-2-5、评分标准:

A、委外供货商计算方式如下表:

项目 评价

分数

计   算   方   式评核

单位

55允收率=允收批数/进货批数

允收率>99%  55分

98.9%>允收率>95%  50分

94.9%>允收率>90%  45分

89.9%>允收率>85%  40分

84.9%>允收率>80%  35分

79.9%>允收率>75%  30分

74.9%>允收率>70%  25分

69.9%>允收率>65%  20分

64.9%>允收率>60%  10分

允收率<60%  5分

允收率=0%   0分

品保单位

30当月交货批数三批以下(含三批)之计分式:

20-10(逾期批数/交货批数)=得分

当月交货批数三批以上计分方式:

20-20(逾期批数/交货批数)=得分

生管单位

 

15

合作良好 : 15分

合作普通 : 6~10分

不甚合作 : 0~5分

生管单位

B、委外供货商质量55分+交货准确性30分+合作态度15分=总分100分。

4-2-6、列等基准及奖惩要点:

等级 分数范围 奖  惩  要  点
A 90分以上 a.优先选用为优良外包商提高外包比例
B 80~89 a.优先选用为外包商
C 70~79 a.正常外外作业,但追踪后续交货质量
D 60~69 视实际问题点,再决定是否列入加强辅导

质量要求改善

E60分以下根据正常付款方,延迟付款或扣款

视情况安排辅导,如未有效改善考虑淘汰

A、如当月无业绩之供货商,则延用上月之业绩。

B、对评核E等连续三个月之供货商、生管经辅导仍无法改善或不愿意配合改善、则于质量会议上提出讨论考虑淘汰,并呈请生管单位主管做最终裁决。

4-3、供货商辅导:

4-3-1、组织成员:由品保单位元主导,工程、生管单位元或其他需要的单位元,组成为临时性的组织成员。

4-3-2、辅导时机:

A、针对4-2-6条文月评核D、E级供货商进行辅导改善。

4-3-3、辅导内容:

A、供货商根据本公司提出之问题点先行研拟对策。

B、携带有关资料,不良之样品,针对问题点逐项研讨并拟定改善对策,供货商须改善制程时,经本公司各相关单位确认没有问题后可立即执行,修改完后试作直到获得改善。

C、以上辅导内容均须填入〝供货商辅导报告(LM02F09)〞,作为日后追踪。

D、必要时提供供货商改善后之样品重新承认。

4-4、所有〝供货商评核记录表(Oracle系统报表)〞及〝供货商辅导报告(LM02F09)〞,由品保单位汇整及管理。

4-5、半成品、成品外发作业:

4-5-1、外发需求来源:

A、因产能负荷需求外包 , 由生管单位提出外发需求申请签呈 , 并经总经理确认同意 , 再由生管统筹安排选定合格委外厂商执行委外生产安排作业 。

B、非产能需求 , 即其他技术、设备、人员等原因需求外包 , 由需求单位提供外发需求申请签呈 , 并经总经理确认同意 , 再由生管统筹安排选定合格委外厂商执行委外生产安排作业 。

4-5-2、生管单位依计算机〝各阶组成表〞或机种材料表核算后与合格委外加工供货商进行询价,比价、议价。

4-5-2-1、询、比、议价时, SMD及DIP需要以组件点数计算报价 , 并由制造工程部提供产品标准点数及厂内自制成本作为比价基础 , 最终确定委外厂商 , 再进Oracle系统填写〝进货价格核定表〞, 并参考〝核决权限表(LM02N02)〞进行签核,同时核价单要会签财务单位。

4-5-3、生管排出外发生产计划及发出生产制令,并协调委外供货商领料/收料/加工进度跟踪/交货日确认,以及相关数据/检验治具/仪器及样品之提供。

A、外包工单领料发料方式全部采用Push发料方式发料,仓库依〝生产性领料单(ESPWIPR13)〞发料。

4-5-4、委外厂商生产确认:

A、工程单位元依据委外生产产品提供相应SOP及生产数据 , 品管提供相应质量生产注意事项。

B、委外厂商第一次量产时工程 、品管单位安排人员到委外厂商现在确认生产质量状况。

4-5-5、品保单位针对交货质量,依〝进料检验作业办法(LP07)〞进行检验判定验收 , 如进料后在制程中发现不良 , 品管会开出〝供货商材料不良报怨单(LP10F02-B) 〞追踪委外厂商处理改善 , 并针对相应异常产生的费用同步与委外厂商索赔 。

4-5-6、委外供货商配合生管单位生产计划完成,填写送货单连同货品送至仓库收料处,由仓库单位依〝收料作业程序(LP05C01)〞执行,工单结单时并将生产记录相关报表随货品一同提供交由品管单位做为后续追踪相当依据。

4-5-7、不良品交换依〝仓储物料管理办法(LP05)〞执行。

4-5-8、委外加工损耗率定义:

4-5-8-1 、外包SMT加工/DIP电子零件损耗率: R/T/C(电阻/二,三极管/电容)≦0.3% , 其余贵重零件损耗为0 , 原材不良1:1兑换 , 超出之所有材料委外厂商开单申请 , 其费用于应付货款中扣除。

4-5-8-2、塑料射出外包原料损耗率≦3% , 超过3%损耗以原料价格计算扣款。

A、塑料射出外包原料损耗并非预先发料 , 而是因厂商技术及调机等因素需要损耗领料 , 由委外厂商开出补料需求单 , 生管单位依工单开立领料单领料 , 损耗上限≦3% , 超过3%损耗以原料价格计算扣款。

B、应退水口料重 = 工单标准水口重 + 工单实际损耗领用量 , 不足之重量以发料原料价格计算扣款 , 超过3%损耗已做扣款之原料水口不做退料统计计算 , 退回水口及不良品不需要碎料 , 直接将不良及水口料退回。

4-5-8-3、以上4-5-8-1及4-5-8-2项所产生的扣款费用均在当月对应委外加工厂商应付货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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